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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推荐:国家对标准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问法    时间:2023-07-02 23:47:44

一、国家对标准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工作时间相关规定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上班超时可以劳动仲裁吗

1.可以,只要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即可。

2.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快车提醒您,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劳动法规定超时工资怎么计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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